上午9∶30
合肥晚报讯 今天上午,空中下着沥沥小雨,而在市中院的第一法庭内,氛围凝重。大三的学生因赌球欠钱,而绑架杀害了萍水相逢的女教师(本报曾于3月29日第5版《“高校抛尸案”上午开庭审理报道》)。今天上午9点30分,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高校抛尸案”。被告人邢柯因犯绑架罪、侮辱尸体罪,被判处死刑,并赔偿受害者家属38万余元。
上午宣判前,面对记者的采访,旁听席的家属沉默以对。9点30分,邢柯低垂着头,被法警带上法庭。受害者的父亲白发苍苍,一看到邢柯,情绪很激动开始怒骂,被法官及时制止。而邢柯的母亲,则坐在法庭的一个小角落里,捂着嘴唇默默流泪。
大学生欠钱绑架勒索
邢柯,1987年出生,安徽某高校三年级学生。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邢柯在大学就读期间,因赌球输钱等原因欠有债务,遂产生绑架他人勒索钱财的恶念。2011年11月5日晚10时许,在乘火车从合肥到六安途中,被告人邢柯遇见被害人肖某某,将其绑架,并用绳子勒肖某某颈部致肖死亡。作案后,被告人邢柯用被害人手机拍摄了照片,准备向被害人亲属勒索钱财17万元,并将装有尸体的行李箱运至合肥其租住的宿舍。2011年11月16日,被告人邢柯被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肖某某系颈部受压迫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犯有两项罪名被判死刑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邢柯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8万余元。
在整个宣判过程中,邢柯始终低垂着头不发一言。在听到宣判后,邢柯当场咳嗽了两声,叹了口气表示:“我接受过教育,我自己做的事情,我有数。杀人偿命,判我死刑无可厚非,但是我觉得判我立即执行过重。”邢柯表示自己要上诉。而邢柯的母亲,在听到判决后,瘫倒在地,忍不住大声哭泣。“儿子,妈妈来看你了。”看到儿子被法警带下,邢柯的母亲朝着儿子大声哭喊道。受害者家属则表示对判决没有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