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凡有参与有偿家教、变相体罚学生、巧立名目乱收费、索要收受家长钱财等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根据当前的暂行办法,情节严重者将被开除。9月17日,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该局目前正计划修订《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办法》规定,凡教师有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补课、变相体罚学生、擅自组织学生购买辅导教材类巧立名目乱收费、索要与收受学生家长钱财、招生时虚假宣传与承诺入学、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教学任务等十多类违规行为,将给予一定处分。情节较重的将被记过或撤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或予以辞退(解聘)。
据悉,本次修订的重点是针对教师违规行为进行细致表述,并细化各类违规相应的处罚结果。此外,将加强社会的监督力度,畅通各类举报途径。家长与学生若发现教师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