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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之窗】李某某被判刑10年 父母该反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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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合肥家教信息网
2013-09-29-21:15
据新华网报道,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人强奸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法院的判决坐实了该案是强奸案而不是嫖娼案,李某某的母亲梦鸽大概会委托律师上诉。五名被告所判刑期不同,从前一时期法庭审理过程中各被告对犯罪事实的不同态度就可以看出端倪。李某某的刑期应当说是往上限走,这里的原因只能请专家来解释了。而同样参与此案的两名被告,判了刑、给了缓刑,等于可以回家了。同一个案子,刑期差异这么大,看起来名博们又有议论的空间了。 李某某的名字被中国民众所熟悉,大概源于2011年将一对夫妇打伤事件,打人事件发生后,保安要报警时,其中一个打人车主高叫“谁敢打110”。事后警方证实,高喊“口号”打人者、宝马车主是李双江之子李某某,年仅15岁。这事有点像“李刚是我爸”的味道,由此引发出民众对一些不守法纪的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的憎恨之情。 李某某的成长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笼罩在光环下、自己也被带上光环的过程。做为歌唱家李双江有他的影响力,而作为父母也自然希望孩子能走上“星光大道”。李某某4岁被选入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4岁学钢琴、8岁学书法、10岁加入国家冰球队。李某某弹钢琴获得不少奖,学书法,练得一手好字。 有媒体将某某描绘为“根红苗正”,李双江夫妇对此也很骄傲,毕竟儿子有出息,当父母的才会开心。李双江和梦鸽曾在电视访谈节目中称赞“儿子得到了我们的好遗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李双江也曾表示:“孩子总归学不坏,因为我们所给他的东西都是正面的。”按现在时髦的说法就叫“正能量”。梦鸽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这样描述儿子:“我们俩拥有这样一个儿子,也是真的很幸福的。孩子的成长应该说很顺利……他是多么优秀,他是一个很热爱音乐,很热爱生活的孩子,很有情趣的孩子。” 说到这里,如此一个“根红苗正”、童年接受过很好教育的孩子为何会触犯法律被判刑入狱呢?或许在梦鸽的心目中始终坚信,儿子是被“冤枉”的,他没有犯法,法庭审理不公。但退一万步讲,一个“根红苗正”的孩子即使去嫖娼总不能也说成是“正能量”吧。很多人对梦鸽护孩子的行为不以为然,甚至对她反感。但李某某被判刑,这世界上最该反思的恰恰应该是父母。这倒不仅仅是咱有“子不教,父之过”的古训,而是做为父母,会把能给的一且都给予孩子。父母可以让孩子过上最舒适的生活,父母也可以让孩子享受现代化的科技产品,父母甚至可以使孩子成名成家。但父母往往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教育孩子如何做人,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做一个谦卑的人、做一个诚实的人,做一个守法的人,说起来容易,但践行不易。 李某某案带给父母们的警示不应当仅仅是李双江和梦鸽这对父母,因为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会接触到“正能量”和“负能量”。作为父母,眼睛里看到孩子的多为“正能量”,而对“负能量”警觉不高。李某某在美国读书时打架被学校劝退、2011年打人其实已显露出一个孩子身上“负能量”的萌芽,如果能及时劝导或是督察,或许这些“负能量”会被遏制。有媒体在报道中称一位知情人是这样评价李某某,他认为很多事情用钱可以摆平,认为用家中的关系可以摆平。或许这是一些中国父母无形中带给孩子的影响,但期望用金钱、权力、关系来超越社会底线,这本身就是最危险的“负能量”。 有报道说,在上次犯事关押在劳教所期间,李某某做事低调,说话不多,有知情人透露:“跟周围的劳教人员都能和谐相处,大家认为这孩子比较懂事。他完全能够遵守劳教所的所规纪律,服从警官管理,见警官首先立正并大声喊报告,并不像案发时那样跋扈。”李某某毕竟还是个孩子,这次触法入狱将成为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而在这个拐点,他的父母真正要做和应当做的,又是什么呢?这个答案只能留给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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