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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万象】2012年全国各省大学生村官待遇总结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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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合肥家教信息网
2012-06-15-8:34
★河北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简章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资标准,按月发放,由省市县财政负责。如果当地乡镇发放津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2、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社会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5、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笔试成绩中增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贵州2012年将选聘629名大学生村官
制定了10项待遇和保障政策,如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加养老社会保险,报考本省机关公务员笔试总成绩最高可加10分,具备条件的可选拔担任乡镇领导职务等。同时明确,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
★2012年新疆选聘28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和交通工具购置补贴3000元。原则上按人均2000元/年标准安排工作经费。 从2013年起,自治区每年拿出200个以上的乡镇公务员名额,重点招录在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主要面向具有农村等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 自治区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满2年,报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机关公务员的,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考试成绩确定分数线;被县市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可作为优先招录的依据;参加自治区高校研究生和晋升技术职称考试的,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招录。从2013年起,把具有2年以上农村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选调生的重要来源。
★浙江杭州市2012年招千名大学生村官
受聘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待遇统一为每人每月1000元,合同期内第一年的总收入一般不低于20000元,以后逐年提高,并按城镇企业人员标准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区人才开发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村官”代理人事关系、保管档案等。
★重庆选派毕业生当“村官”两年可转公务员
《简章》规定,从报到之月起,选派大学生执行所在区县(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的工资、津补贴标准。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选派到乡镇的研究生可担任乡镇长助理,优秀的可担任乡镇副职。选派到村的大学生关系在乡镇,工作到村,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本人优秀、业绩突出、党员和群众公认,通过有关程序,可担任村“两委”负责人。2年转为公务员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满两年,经考核合格,到乡镇党政机关、行政村的正式录用为公务员,到乡镇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农技服务机构的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选派大学生有“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重庆)”年限的,其服务年限连续计算为工龄。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所在区县(自治县)为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200元。
★陕西省2012年选聘2000名大学生村官
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领取工作、生活补贴2.1万元,其中到48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每名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湖南2012将选聘7500毕业生当村官考公务员可加分
高校毕业生一经选聘到村任职,其工作生活补贴比照新录用公务员期满后的工作收入水平。其中,中央财政补贴人均每年1万元(到湘西任职的人均1.5万元),省财政配套补贴人均每年3000元。中央财政还将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云南大学生2012年村官人均年补贴1.5万任满2年有优待
聘用的村官将享受以下政策待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人均每年1.5万元的补贴,用于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以及参加养老社会保险,购买医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生活补贴按月发放。此外,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从2010年起,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每年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主要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考录;省、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考录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职期满2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的选聘人员。 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我省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享受适当放宽报名条件等限制以外,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3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我省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州市级先进的另加6分,省部级以上先进的另加9分,多次评为先进的按最高分值计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村任职2年后,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直接转正定级,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条件人员确定工资。聘用人员在聘用期满后未续聘的,2年内继续享受以上政策。
★2012年海南省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招考简章
比照各县(市、区)乡镇从大学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享受中央财政人均2000元的一次性安置费;参加养老保险。在村任职期间,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江苏如东县2012年选录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章
1、选录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每月由镇财政预支500元基本生活费,年底在核定的村干部报酬中抵扣;每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选录村干部发给本人全年报酬的40%、大专学历的选录村干部发给本人全年报酬的30%作为补贴,报酬和补贴都由镇财政负担。村经营性收入用于村干部报酬的,选录的高校毕业生村干部与其他村干部同等享受,来源渠道与村干部一致。 2、在村工作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各项保险金的单位缴纳部分,由镇支出,县财政负担,年底由镇跟县结算。在聘期内因本人原因离开村干部岗位,原保险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河南焦作2012年选聘大学生到农村任职简章
1、在村任职原则上要满三年。聘用期间由所在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大专生每人每月728元,本科生以上每人每月828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选聘为村干部的(依法选举的除外)大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胜任者继续聘任,不胜任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免职手续或依法罢免,不再列入大学生村干部管理范围。
★河南许昌市2012年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章
待遇:1、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大专生每人每月9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研究生每人每月1100元,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2、在村任职期间,可参照乡(镇、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标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保险。3、在村任职满3年,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免除。具体偿还政策和办法按省财政厅规定执行。4、符合中央选聘条件、纳入中央选聘计划的,在享受中央规定政策的基础上,低于我市待遇执行标准的,比照我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待遇执行
★2012年江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1、在村任职期间,按照 略高于全省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津贴平均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由其所在乡镇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在村任职期间,参加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工作、生活补贴和保险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一次性安置费按每人2000元发放。 2、聘期工作表现良好、期满考核合格的,5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从2010年起至2014年,每年从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职位中拿出30%—50%,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在县、乡公务员岗位表现突出的,可以调入市以上机关工作。
★陕西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领取工作、生活补贴2.1万元,其中到48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每名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 2000元。县(市、区)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并根据本地实际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安徽省2012年度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同时,中央财政另按选聘生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
★湖北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
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除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外(西部地区人均每年1.5万元、中部地区人均每年1万元、东部地区人均每年0.5万元),我省按人均每年5000元标准另行补贴,补贴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市(州)、县(市、区)是否另行增加补贴,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2、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3、在村任职期间,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除外)由县(市、区)财政支付,年人均约为200元
★2012年山西省不断完善大学生“村官”选聘机制
今年,省委组织部出台政策,决定从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1000名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胆选拔使用在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另外,今年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每年为每位毕业生村干部补助5000元,市财政每年每人补助2000元,改变以往由县财政单独负担的状况。教育、人事、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觉到基层接受锻炼、增长才干,一种全社会支持鼓励大学生到村任职的社会机制正在逐步形成。
★2012年山东省5年内每村至少聘用1名大学生
《意见》明确,受聘人员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可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或委员。受聘人员为预备党员或非党员的,可安排担任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助理,依法选举为村(社区)委员会负责人。《意见》规定,受聘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实行合同式管理。聘期一般为3年,在村(社区)工作满2年后,3年内报考县级以上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4分;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意见》要求,受聘人员享受一定生活补贴或薪酬,其标准可参照所在乡镇(街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工资待遇,可参照当地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对受聘到30个经济欠发达县的毕业生,所需生活补贴(薪酬)和社会保险由省财政补助50%。对愿意长期在村(社区)工作、期满后续签合同的,在农村工作的生活补贴不低于1000元/月,在城市社区工作的薪酬标准不低于12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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