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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博客】惩罚教育也是一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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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www.hefeijjw.cn
发布人:合肥家教信息网
2009-08-04-23:5
在“以学生为本”,“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学生”等一系列“以人为本”的理念影响下,学校、老师更多的倾向于赏识教育,认为只有赏识教育才是对学生的爱。其实不然,在赏识教育的光环之下,对学生的爱已经发展到了另一种极端,即溺爱,赏识教育也随即蜕变为溺爱教育,这种教育不但影响了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而且严重弱化了教育的力量。从某种程度上讲,赏识教育是一种逃避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正当的错误行为视而不见,而只注重学生的正常的或良好的表现。在许多学校,老师们谈“罚”色变,更是视惩罚为体罚。惩罚教育被忽略,甚至被打入了教育的冷宫,但事实上,适当的,合理的,科学的惩罚教育将会弥补赏识教育的不足,对学生的各个方面的发展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从这一点来讲,笔者认为惩罚教育也是一种爱。 为什么说惩罚教育也是对学生的一种爱呢?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惩罚教育能够让学生明确自身的责任 有一个12岁的少年,踢足球,把别人家玻璃踢碎了,人家找来赔玻璃,玻璃很贵,要很多一笔钱,小孩害怕了,来找他爸爸,他爸爸就说这玻璃是你踢碎的吗?他说是,他说那你就赔吧,你既然给人打碎了,你就赔吧,赔人家玻璃。小孩说我没有钱,他爸说没有钱,我可以借给你,一年后还我,你能还我,我就借给你,这孩子说那好吧。孩子借了之后,用了大半年的时间去课外坚持擦皮鞋、卖报纸、打工,把这个钱给挣回来。孩子长大之后,成了一个很了不起的人物,他就是原美国总统里根。在回忆录中他说,正是通过这样一件事情,让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那就是一个人要对他的过失负责。 国际间行动理事会1997年9月公布了《世界人类责任宣言》建议稿,提出“该是讨论人类责任的时候了。”由此可见,学生责任意识的培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了,已经摆在了教育者的面前了。因此,对于做错事的学生,我们不应该回避他的错误行为,只寻找闪光点加以表扬,而应该正视他的错误,然后明确他的责任。如果一味的赏识教育,那是在告诉学生如何做可以逃避责任,不用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而我们的教育就是要让学生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当做错事时,不是找借口解脱推卸责任,而是去承担责任,只有从小就培养学生的这种责任意识,那么长大后才会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人。惩罚教育能够做到这一点,对做错事的学生略加一点惩罚,可以帮助学生明确自身的责任。有一次,一位学生跑进办公室对我说:“老师,我把玻璃打碎了。”“噢。怎么回事?”我询问道。当我了解了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对他说:“这件事情主要是你的错,所以你应该负责买块玻璃,然后装好。”这位同学听后,欣然接受,第二天就把玻璃装好了。我向全班同学表扬了他的这种勇于承担责任,做事负责的行为。让学生自己买玻璃,装玻璃,本身也是一种惩罚,但这种惩罚并没有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任何的负面影响,反而让学生明白了我做错的事,应该由我来承担,由我来解决,从而培养了学生的责任意识。所以,“对于学生的错误,无论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都应惩罚,因为结果是一样的。这有利于培养学生承担错误的勇气和责任心。” 二、惩罚教育能够让学生增强耐挫的能力 著名教育家玛莉琳·古特曼所说:“那些小时候过多地受到老师表扬的孩子,在他们步入生活后很可能会遭遇到更多的失望。”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个从小吃着蜜罐长大的人,是咽不下生活的苦味的。听惯了甜言蜜语,怎能接受一点批评?习惯了一帆风顺,怎能承受一点挫折?然而生活却是一朵带刺的玫瑰,既有芳香也会被刺,不可能没有坎坷,不可能没有挫折。国际著名激励大师残疾人约翰·库缇斯说:“每个人都是残疾的,有的人是外表残疾,更多的人是心理残疾,而心理上的残疾远比外表残疾更可怕。”中小学生因各种挫折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比较普遍,笔者对一所中学调查统计,其比例占全体学生的49.4%。统计表明,我国有3000万心理有问题的青少年,有相当比例的青少年呈现出敏感、脆弱、孤僻、焦虑等不正常的心理特征。因为害怕挫折而导致青少年学生出现各种不正常的心理特征,是赏识教育产生的负面结果。惩罚教育可以让学生提早面对挫折,承受挫折,这也是挫折教育的内容之一。作为一种教育方式,“惩罚和奖赏一样,是教育者教育行为中常用的激励手段。”(《班主任之友》总第216期第12页) 三、惩罚教育能够让学生树立遵法的意识 对学生的惩罚不是老师的个人行为,“不是来自教师的‘铁腕’,而是来自包括教师和学生在内的集体意愿。”(《班主任之友》总第218期第10页)它是应该建立在一定的规章制度之上的,具有一定的原则性,针对性。只有当学生违反了规章制度,才可以对学生进行惩罚。对其采取惩罚教育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让学生明白,违反了规章制度是要受到惩罚的。如果树立了这样的强烈的意识,并内化为自身的自觉,那么,到了社会上,也会很自觉地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共道德。否则“校规不遵,何以遵法?” 为了能使自修课保持安静,我向全班同学宣布:“如被警告三次了,那么就要通报批评,要入团的同学则撤销资格。”那时我班正好有三位学生处于入团考察期。结果,君和丽两位女生被警告了三次,而丽又是一位准团圆。于是,我找来他们,说道:“还记得老师当初宣布的规定吗?”“记得!”她俩异口同声答道。“根据规定,你俩要通报批评,丽不仅通报批评,还要撤销入团资格。同意吗?”他们低头想了一会儿说:“老师,我们错了,同意你的处罚。”于是,我在班里宣布了对她俩的处罚决定,并在教室张贴一个月。事后,很多同学在周记中反映到:“这件事情让我们明白了,违反班规是要受到处罚的。”“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只有遵守了纪律,才能有真正的自由。”“今天因违反班规受处罚,总比将来在社会上违法坐牢的处罚来的轻。”对于违反规定的同学进行惩罚的目的,不是为了树立老师的威信,而是为了从遵守班规校规开始,培养学生遵法的意识。 著名教育家吕型伟说过:“没有爱的教育是死亡的教育。”教育需要爱,它不仅是老师对事业的爱,而且也是老师对学生的爱。而这种爱是建立在全心全意为学生一生负责的基础上的。赏识教育是爱,但仅仅是赏识教育,那么这种教育是残缺的,也不是对学生的真正的爱的教育。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老师提出了“没有惩罚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是一种脆弱的不负责任的教育。”在教育中,我们把赏识教育与惩罚教育有效的结合起来,将会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进而提高教育的有效性。惩罚教育不是体罚教育,在进行惩罚教育的过程中,仍体现着人文关怀,体现着民主精神。作为一种教育艺术,惩罚教育也蕴含着老师对学生深深的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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